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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撬装加气站生产资质需要什么资质,第三类低压容器生产资质

作者: 浏览:770 时间:2021-06-29

     lng撬装加气站生产资质需要什么资质,第三类低压容器生产资质,lng撬装加气站生产资质需要B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吸附吸收型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一)B级许可企业,应具有满足气瓶爆破试验要求的专用场地和爆破试验自动记录设备。

  (二)B1级许可企业,应具备气瓶连续制造流水线,制造调质钢气瓶的,应具备UT或MT无损检测设备仪,淬火、回火的热处理设施及外测法水压试验设备。

  (三)B2级许可企业,应具备气瓶制造线。其中乙炔瓶应具备配料、搅拌、振动、烘干和蒸压釜等设备;液化石油气瓶应具备连续制造流水线和热处理及其自动记录装置。

  (四)B3级许可企业,应具备专用制造设备和制造线;制造缠绕气瓶的应具有自控缠绕机械和固化设备。

  (五)满足制造专门产品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

  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和必要的工装,不得与碳钢混用。

  同时具备几个级别许可的企业,应分别满足相应的专项条件。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七十五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 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 重新安装、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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